关于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点击量:112发布时间:2023-04-10 11:25:47
一、设立科技领军人才直投专项基金
对区内科技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专项基金可以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对于拥有领先技术、创新商业模式且发展快速的非领军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风险投资,并鼓励申请科技领军人才。
二、支持科技企业债权融资
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采取政府、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模式,开展“科信贷”、“成果贷”、“创业贷”,按照备案贷款本金的1%和贷款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补贴,单笔贷款补贴不超过60万元,市区两级补贴之和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对中小企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扎根贷”,可申请最高5000万元贷款备案额度,给予不高于20%的风险补偿,按贷款合同签订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贴息,单笔贷款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三、深化科技保险服务
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给予保险费用3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最高100万元。
四、完善科技担保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获得银行贷款所承担的流动资金融资担保费用,按担保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最高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