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补贴高达20万,速来领取>>>
点击量:266发布时间:2023-08-18 10:18:21
为全面落实《关于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烟开办[2021] 47号),进一步明确各项扶持政策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
加快引进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1.生活补助标准为博士每人3.6万元/年,硕士每人2.4万元/年,本科每人1.2万元补助/年,补助期限3年。补助按年发放,以工作合同满 12个月为一个发放周期。生活补助应在首次来烟就业、工作合同签订当月起5年内申领完毕,超过5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生活补助。未在5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在区内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分别可享受博士学历20万元硕士学历10万元、本科学历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人才须全职在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或高校院所工作,但编制和社保缴纳不在区内。
4.人才为全日制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 (QS)的学士本科生。“双一流”高校以申报人毕业年度国家教育部公布实施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最早一期“双一流”高校名单公布之前毕业的,以最早一期“双一流”高校名单为准。全球前200名高校以申报人毕业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QS世界大学排名实施之前毕业的,以最早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5.人才首次引进到开发区就业时,须已取得申报补贴所对应的学历学位。
6.购房补助申报的房产须为来区工作后购买,具体工作时间以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为准。
7.购房时间,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
8.购房金额,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二手住房以购房纳税发票载明的金额为准。